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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干货观点 2024-01-09 学加 · 资产运营学习平台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2024年1月9日下午, 由学加网策划主办,学加产城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第九期“三板斧”头脑风暴会来了。
临近年关,要债的人都想把钱收回来过个好年,而讨债难确实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正所谓“欠钱的都是大爷”,但也要提醒各位债主,违法讨要债务不可取,不仅债追不回来。还可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
所以我们邀请到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学加14期优秀学员 黄京穗同学,他擅长公司产业园、文旅创意园、商业综合体的项目开发、运营及租赁纠纷解决,今天将分享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

黄京穗 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3对债务追偿一般应注意的事项【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4逾期利息、违约金、定金的主张
(1)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限额规定1.1借期内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
1.2逾期利息【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5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
(2)违约金的调整规定2.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约定过高的认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恶意违约的当事人一方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定金限额与定金罚则3.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3.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6保证担保的主张
(1)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7夫妻共债的认定
案例分析之一:股东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人民法院倾向性意见认为,股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股东因享有公司股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种情形应当属于“共同生产经营”的范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可要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规定,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借款,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公司和股东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分析之二:公司借款,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追索途径:另行提起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司法实践中一旦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投资引发的股东出资义务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股东负债被认定夫妻共债的标准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时间):股东借款行为、股东出资义务履行期,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共同意思表示(意思):夫妻双方对股东投资公司或投资行为知晓
  • 用于共同生活(获益):因经营公司行为而获益,投资行为系夫妻共同生活之标准。

案例分析之三:担保之债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考虑到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并非所有担保之债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重点要考量该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8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
(1)代位权的适用情形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关键点:(1.非金钱债权:房屋过户请求权、股权变更登记请求权)(2.从权利:保证与抵押、质押、留置权)(3.不得行使代位权:解除合同权利、物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害和损害赔偿请求权)(4.行权方式: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案例分析:B公司欠A公司2亿元,债务还未到期,C公司欠B公司3亿元,C公司因不能到期清偿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B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影响了A公司债权的实现,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以对C公司行使紧急代位权,主张C向B履行义务。
关键点:(债权人的债权没到期,不用通过诉讼方式,主张的是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义务)
(2)撤销权的适用情形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同时《解释》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撤销权诉讼中同时请求相对人承担向债务人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履行到期债务等法律后果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9(1)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案例分析1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4)案例分析2诉讼时效到期后,重新确认债权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诉讼时效届满后,双方约定或者债务人承诺对债务进行重新结算、审计,或约定其他付款的先决条件的,或者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减免部分债务申请的,可认定为债务人作出了同意偿还债务的意思表示。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或者继续履行部分债务,可认定债务人放弃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权。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0《公司法》修订后公司、股东承债新规
1.公司对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对一般主体提供担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对关联主体提供担保)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债权人的审查义务及法律后果)
2.股东出资责任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2013年认缴制)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资款)
抽逃出资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资款及利息)
(1)主体要件:行为人为公司的股东。(2)时间要件: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后,且股东已实际缴纳出资或增资款。(3)形式要件:未经法定流程,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欺诈性。(4)实质要件:造成公司资本减少,损害公司利益。(5)举证责任:“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明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3)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1结算对债务主张的重要性
职务代理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案例分析:民间借贷中的结算型借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论本息如何结算,均不得超过最初借款本金法定最高利息标准)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2催债方式的选择及注意事项
1、自行催收1.1发欠款催收函 中断诉讼时效(邮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注意送达对象!
1.2避免催债行为构成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1)敲诈勒索追索合法债务:双方存在真实的“经济纠纷”,因此很难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从客观表象上看,可认定为有“原因”的敲诈勒索行为,当讨债数额明显超过债权债务标的额的时候,则超出的金额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数额。
追索非法债务:存在“非法债务”,例如“赌债”、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高利贷”等;2000-5000元数额较大,3万-10万数额巨大,30-50万数额特别巨大。(基准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抢劫强行抢走他人财产用以冲抵债务的情形“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基准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非法拘禁非法剥夺24小时以上;使用械具、捆绑殴打虐待;造成轻伤;黑恶势力有组织实施三次以上每次4小时的或累计12小时。(基准刑: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委托催收
1.性质属于委托代理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2.委托催收行为必须合法,避免暴力方式,委托专业律师催收3.委托催收主张的债权必须合法,避免导致敲诈勒索共犯
3、司法诉讼【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33.1诉讼保全:(1)自行提供财产线索(律师指导收集)、(2)法院系统网络查控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3.2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提出合理异议的终结督促程序)
3.3强制执行措施:申请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出境、司法拘留、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黄京穗同学分享完毕后,同学们针对自身情况进行提问,黄京穗同学也进行一一解答。座谈会氛围非常活跃,也相信同学们对【追债】的解决方法也有了自己的答案。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4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5【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6【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7【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8【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19【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0【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1【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2【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3【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4【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5【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6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7

今天的主题沙龙到这里就结束了~接下来我们还会有不同主题的沙龙,敬请期待!感谢吴月璐同学对本次活动的场地支持。

【三板斧第九期】债务追偿法律要点及维权分享 - 图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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